新華網北京1月8日電(記者丁靜) 記者8日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北京市民政局已公佈針對李亞鵬等人舉辦的“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簡稱“書院中國”)的調查結果,未發現其以公益名義斂財。
  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方微博表示,針對周筱贇反映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名稱違規、涉嫌斂財、法人任職違規”問題,經初步調查情況如下:基金會名稱符合相關規定,但對外活動應使用全稱或規範的簡稱;根據審計情況,未發現以公益名義斂財等問題;兼任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屬實,已責令其限期整改,變更手續正在辦理。
  去年12月18日,網民“落魄書生周筱贇”通過其認證微博舉報李亞鵬擔任法人代表的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存在問題:一是發現李亞鵬同時擔任“書院中國基金會”法人代表和北京美麗春天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此舉涉嫌違規;二是周筱贇獲得的“書院中國基金會”2012年度工作報告顯示,用於公益事業的總支出比三個分項支出多了5萬多元。理論上這兩個數字應該相等,希望李亞鵬公開財務報表等更詳細內容。
  “落魄書生周筱贇”微博還指出,“書院中國”的“疑點”還包括:基金會置身中書投資公司樓內,投資公司和基金會都拿書院做名頭等。
  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單位、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基金會舉辦人在其他機構擔任法人之後,不能在基金會再擔任法人。因為信息獲取難度大等原因,民政部門在登記時履行“形式審查”,即個人作出聲明,承諾沒有擔任其他機構法人,原則上就視為值得信任。如果發現違規,相關部門會責令基金會整改,要求變更基金會法人或者基金會法人辭去其他機構法人職務等。
  記者8日從“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北京美麗春天傳播有限公司註冊信息發現,法人姓名已經變更為張萍,李亞鵬與張萍均為企業投資人。
  北京市社團辦此前接受新華社專訪稱,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書院中國”上一年的財務情況符合相關要求。
(編輯:SN09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l74sljnp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